美国国会上周通过的一项新法案规定:在他人的卧室、浴室和其他隐私地点安装摄像装置是违法的。这项法案同时也规定黄色网站偷窥栏目必须被限制。
电视明星angie harmon和尊重隐私倡导人susan wilson以及议员mary landrier一起宣布了这项新法案:出于某种“淫秽目的”,不经他人允许而私自录影他人是违法行为。违法者将被处以重罚及3年以上的监禁,如果受害者是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则违法者将被处以10年的监禁。但如果是在公寓更衣室这样的私人区域安装用于安全用途的摄像装置,或者是在公共场所如街道等地进行录像,则不会受到处罚。
Landrieu说她接到家庭主妇wilson的投诉后,就起草了这项法案。wilson说她在自己的卧室和浴室都发现了隐式摄像头,但她却不能控告这个装摄像头的透窥狂,因为私自录像只在少数州是违法的。
Landrieu说:“侵犯他人隐私真是太无耻了,而我们没有法律来惩治这种行为更无耻。”
这项法案也将要求带有淫秽内容或其他不健康内容的网站取消现有网址,重新登记在只为成人开放的网络区域中。通过这项法规也许会比较麻烦,就像其他一些试图规范互联网内容的法规一样,也会由于担心侵犯言论自由而不被通过。更何况,互联网并不是美国国会创造的,而是由整个国际体创造的。
一位在议会从事这项工作的人说:议会成员认为他们的这项举措是可行的,因为这既不会防碍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也不会将美国的行为标准强加于其他国家头上。
现在请大家评论一下:如果璩美凤事件是数年来网络偷窥风“长足”发展的明显标志的话,那么网络偷窥之风会不会越演越烈?我们会不会人人自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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