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资费一直是广大电信消费者关注的话题。在我国进入WTO,电信业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化的今天,国家电信资费政策关乎整个电信业持续稳定发展,关乎市场化改革的成败,关乎我国电信普遍服务的实现,关乎信息化进程,究竟应该怎样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为此,记者专访了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杨培芳、陈仕俊博士,请他们就月租费、包月制及电信资费的改革方向等问题发表见解。 关于月租费—— ○杨培芳:市场经济不能脱离成本,不能因为顾客收入低就卖低价。 ○陈仕俊:如何把握月租费与通话费的关系,是资费决策中值得深思的问题。 记者:消费者对目前电信收取的月租费有诸多的不理解,那么中国电信对电话用户收取的月租费是否合理?国际上的现行资费又是如何收取的? 杨培芳:收取电话月租费是世界通例。由于电话交换机设备制式不一,各地收取方式也不尽相同,主要有包月制、单式计次和复式计次三种形式。其中,包月制是根据包月租费等级、用户种类规定价格,按月收取固定的费用;单式计次制是规定每月每户基本月租费和免费发话次数,用户使用电话不超过免费发话次数时,收取基本月租费,超过的加收超次通话费;复式计次制是规定每月基本月租费,通话费按实际通话次数和时间计算收费。由此可见,前两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带有“大锅饭”的弊端,用户打电话多少与费用高低联系不够紧密,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而复式计次制则充分体现了多打电话多拿钱的原则,是比较合理可行的,对不同层次用户来讲是普遍可以接受的。目前,我国程控市内电话和利用微机计费的市内电话,均采用复式计次制。包月制和单式计次制作为过渡形式,已逐步改为复式计次计费方式。 收取基本月租费,主要是用于整个电话网的基本维护运行。一个用户安装电话后,就成为大网的一个组成部门,占用一个独立的号码资源,无论是否通话,网络处在正常的运行状态,每时每刻都在为网上用户提供通话准备,理应收取一定的基本月租费。如果采取单式计次取消基本月租费,这笔钱事必要分摊到每次通话的费用中去,使通话费标准提高。很显然,收不收月租费是个收费方式问题,是无须争论的。 目前,一般发达国家本地电话平均资费(比如美国固定月租费12美元、计次费0.09美元)是我国的4倍。有人说电话资费水平应该与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那么我国电话资费应该是美国的二十分之一。这对多数中国人来说确实有不小的诱惑力。但是我们的建设成本不比发达国家低。市场经济不能脱离成本,不能因为你的顾客收入低就卖低价,他的顾客收入高就卖高价。适当的超前消费是能够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的。 陈仕俊:电信资费相对工业产品定价来说,的确要复杂一些,这里面不仅涉及到一些理论问题,而且还涉及到一些实际问题。拿电话来说,传统的资费包括三部分:一是初装费;二是月租费;三是通话费。理论上说,初装费用以补偿电话安装时的工料消耗,月租费和通话费用以补偿通信服务成本消费。之所以将月租费和通话费分开,主要考虑到电信运营的特点。电信业是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其成本构成中固定成本如设备折旧和管理费用等占有较大的比重,而可变成本所占比重较小。由于固定成本的消耗,才使用户获得了随时可以通话的能力,因此月租费可以说是为确保用户随时使用电话的能力而与固定成本密切相关的收费。相比之下,通话费则与可变成本的关系较为密切,是按量对用户实际使用电话的收费。 总的来说,我国现行的电话资费的结构目前还在国际上普遍得到认同和使用,不过在实际中,由于固定成本与可变成本的划分具有一定的相对性,此外成本毕竟只是决定资费的一个方面,而更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市场,因此,如何把握月租费与通话费的关系,则是资费决策中值得深思的问题。 关于现行的电信资费—— ○杨培芳:虽然我国电信资费系统存在一定的矛盾,但不能说它已经过时了。 ○陈仕俊:为了适应市场需要,电信资费正在向多样性、灵活性方向发展。 记者:从去年开始实行的新的资费标准到目前也就才一年时间,有人提出要推行包月制,这是否说明现行的资费标准已经过时了呢? 杨培芳:长期以来,我国电信资费政策参照了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做法,运用不同电信业务之间的交叉补贴,即:国际话费补国内话费,长途话费补市话费,城市话费补农村话费,办公话费补住宅话费。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广大中低收入的用户能够负担得起最基本的电话服务。收取月租费是为了维护电信成本,也有利于固定资产的保值,是和国际现行标准相符合的。但同时,由于这一政策的采用,也造成了长途、国际业务利润较高,市话业务普遍亏损的局面,使价格与价值相背离,各专业资费与成本相扭曲,也造成电信资费中长途、国际话费偏高而本地话费偏低的结构性矛盾。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按照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通信行业特点,深化电信资费管理体制改革,对竞争较充分的电信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将定价权交给企业。虽然我国电信资费系统存在一定的矛盾,但不能说它已经过时了。 陈仕俊:这取决于对“过时”如何理解,如果将“过时”理解成应当放弃现行资费结构,则很难说它已经过时。正如上面谈到的,现行资费结构存在一定的理论合理性并继续得到国际的普遍认同和使用。但如果将“过时”理解成现行资费需要改造和发展,则它确实是过时了。如从国外来看,尽管月租费作为资费的一部分仍然普遍存在,但在市场的推动下,它的内涵正在发生微妙的变化,最主要体现在在月租费的范围内,用户可以享受一定数量的免费通话时间,超过这一数量,再按量收取通话费。而更为重要的变化是,为了适应市场需要,电信资费正在向多样性、灵活性方向发展,如从资费结构上取消月租费而变成单一的通话费,或取消通话费而变成包月制资费,从资费水平上采用分时段资费,从计费单位采用以秒计费或以分计费等。 关于包月制—— ○杨培芳:包月制也会成为我国电信资费系统的一种方式,但是不宜广泛推广。 ○陈仕俊:是否采用包月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业务的供求关系。 记者:现在有人提倡电信资费实行包月制,请问是不是说所有的电信业务都可以采用包月制呢? 杨培芳:包月制是电信资费系统的种计费方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一些国家和地区也采用包月制的计费形式。对我国来说,随着电信资费改革的进行,包月制也会成为我国电信资费系统的一种方式,但是它却不宜广泛推广。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人们消费水平差别也太大,业务需求存在较大的差异, “一刀切” 的电信资费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电信资费需要建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架构体系。 陈仕俊:从理论上说,包月制资费作为多样化资费的一种形式,在各种业务都有理由采用,但具体哪些业务采用,如何采用,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业务的供求关系。由于包月制资费鼓励具备一定消费能力的用户更多使用已有资源,因而一般而言,较适用于业务供给能力充足,用户具备一定消费能力并有较大通信需求的情况下。从这一意义上说,随着通信能力的不断增长,单位通信成本的不断降低,增值业务和互联网业务的不断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包月制资费将在未来资费体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关于电信资费的改革方向—— ○杨培芳:我国应建立分级、多样化的电信资费体系。 ○陈仕俊:应当建立多样化的资费形式,以适应市场的需要。 记者:如果电信资费实行包月制,对消费者来说是不是就真的实惠了呢?对中国电信来说有何利弊?我国应建立一个什么样的适合各个消费阶层的资费体系? 杨培芳:由于我国电信用户的消费水平差别较大,对电信资费的接受能力也不同。包月制对那些在城市的高端用户来说是具有较大的实惠性。而对那些低端用户来说不仅不能体会到其实惠,还会额外地多支出一部分费用。实行包月制后高端用户的通话量会明显增加,这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因此对企业来说也不是件好事。 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单一的计费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的发展。我国应建立分级、多样化的电信资费体系,首先在高端用户和企业中试行包月制。在获得广泛支持后再向其他用户推广。其次,在低端用户中仍然实行计次制资费方式。中国电信业资费改革的方向是,减少政府定价,扩大执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业务范围,对已经形成充分竞争的电信业务,要把定价权交给市场和企业。多样、多层次的资费体系有利平衡我国各个层次消费者,对电信企业逐步走向世界也有益。 陈仕俊:前已述及,包月制资费作为多样化资费的一种形式,其实施是有条件的,对具备一定经济能力并有较大通信需求的用户确实会带来实惠,对业务供给能力充足的企业的发展也是有利的。但是对通信需求量不大,或消费能力非常有限的低端用户,以及业务供给能力不足的企业未必如此。这就是只按量收取通话费的移动电话预付费业务受到低端用户欢迎,以及电信能力供不应求时期不宜采用包月制资费的最主要原因。因此,考虑到我国用户消费能力的不平衡性,不应把包月制资费作为惟一的资费形式,而是应当建立多样化的资费形式。包月制毕竟只是资费形式的一种,很难完全取代其它资费形式。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从发展方向来说,选择什么样的资费形式,应尽可能交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来决定,政府应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干预,对有些重要基础业务,特别是普遍服务业务,以及竞争不充分的业务,需要政府进行资费决策时,政府也应尽可能选择多种资费形式,以适应市场的需要。(张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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