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费城地区法庭25日就一项网络安全问题举行听证。控辩双方就是否应将网上发往全国各大图书馆的色情内容进行筛选一事展开辩论。
美国联邦政府曾于2000年通过一项法案,要求美国各大学和图书馆在自己的网络服务器中装上“过滤器”,对发来的网上色情内容首先进行过滤,否则美国政府将取消或减免对这些大学和图书馆的联邦技术资金。
对此,美国图书馆协会和其它一些组织日前向费城地区法庭提出起诉,要求法庭宣布该项联邦法案无效,其理由是目前网络过滤技术还不完善,许多时候它在过滤掉色情内容的同时将一些有关健康、性和社会的重要内容也给删除掉了。此外,他们还认为,禁止色情文学在网上的传播,其根本要从提高人们的素质着手,用这种生硬的“围堵”的办法是不能长期奏效的。
美国国会曾于1996年规定,在儿童能访问到的网站上散布成人内容是一项犯罪。一年后,国会修正了这一法案,将这一限制缩小至商业网站,并对网上色情内容作了更详细的界定。尽管如此,国会的规定仍遭到一些法庭和许多人的反对,认为这些法案太笼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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