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6月,日立、松下、三菱电机、时代华纳、东芝、JVC六大技术开发商就结成联盟(简称6C)。该联盟向全球发表了关于“DVD专利联合许可”的联合声明称:6C拥有DVD核心技术的专利所有权,世界上所有从事生产DVD专利产品的厂商,必须向6C购买专利许可才能从事生产,且允许生产厂家一次性取得6C专利许可证书。
继3月7日国家信息产业部、中国电子音像工业协会(CAIA)在上海紧急磋商应对国产DVD在欧盟被扣一事之后,日前,国内100多家DVD生产企业又收到了6C的最后通函。
-6C要求与企业直接谈判
以飞利浦为首的3C(飞利浦、索尼和先锋)率先向中国DVD发起知识产权攻势之后,6C又于近日向中国DVD生产企业发出了“最后通牒”。记者从国内某知名DVD生产企业获悉,3月8日下午,该企业收到6C委托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函,称6C在过去的两年间十分努力地与中国电子音像工业协会进行了多达九次的谈判,但是,谈判于1月10日破裂。其结果是6C单独与各家中国生产企业谈判。为此,6C特通知国内企业,要求务必在2002年3月31日之前与6C达成协议。
-中国企业不想与6C直接谈判
对于6C提出的与国内企业直接谈判的要求,国内企业的态度是目前不会与6C直接谈判,仍全权委托中国电子音像工业协会进行统一谈判。有企业负责人认为谈判仍会进行,因为终止中国DVD的生产对双方都没有好处。
关于6C与中国电子音像工业协会的谈判是否已经破裂,记者致电该协会,对方称负责人不在。但记者从收到最后通牒的企业获悉,该企业已经向协会咨询过谈判是否破裂,协会表示否认。据了解,近日中国电子音像工业协会收到许多DVD企业打来的电话,询问谈判是否破裂。
-国内DVD企业面临被起诉威胁
据悉,收到6C通函的中国企业如果在3月31日之前没有与6C沟通谈判,6C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国内DVD生产企业表示,谈判的症结仍是专利费价格问题,目前6C要向每台零售价在90美元左右的国产DVD收取20美元的专利费是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并且认为,虽然专利法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应向整机商收取专利费,但只向终端的整机制造商收取专利费是不合理的,应该由芯片厂和关键部件厂共同负担专利费。(文/李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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