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著名大学的毕业生,将手中掌握的原单位的电脑软件源代码作为筹码,向即将跳槽去的马来西亚某公司献殷勤,没想到触犯了法律,沦为本市第一批因利用计算机侵犯商业秘密而下狱的囚徒。
项某毕业于江苏理工大学,今年26岁;孙某毕业于清华大学,今年25岁。两人均在本市一家外商独资信息公司担任电脑工程师,既是同事,也是朋友。
项某多次出差到马来西亚一通讯公司协助网络调试工作,渐渐赢得了该公司的青睐,他们邀请项某到马来西亚工作。马来西亚某公司的高薪打动了项某,但他不愿意一个人独享,便多次和孙某通信,并向马来西亚某公司举荐了孙某。在他的建议下,孙某将他为原公司开发的Webmail软件(一种加密电子邮件软件)的源代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了项某。
马来西亚某公司得到该软件以后,立刻中断了和两人所在公司关于该项目的合作,造成该公司很大的经济损失。该公司老总对孙某产生了怀疑,向公安机关报案。昨天法院审理后认为,源代码作为计算机软件的核心内容,具有秘密性,一旦公开,软件就失去应有商业价值,项某和孙某无视和公司所签的保密条款,给公司造成了约9万美元的经济损失,其行为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罪。
昨天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项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孙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记者李建中通讯员丁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