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能是方兴未艾的中国DVD产业所遭遇的最有警示意义的一幕了——人们还没有完全从春节的喜庆气氛中缓过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视听产品分会向国内DVD厂家及经销单位发出的一纸紧急通知让大家看到的却是一幅肃杀景象:春节过后,我国出口到欧盟成员国的DVD机出现被当地海关大规模扣押的现象。作为国内统一行动的一大步,3月7日,全国20多家知名DVD生产商如步步高、创维、鼎天电子、德赛视听、西湖电子等企业的负责人云集上海天诚大酒店9层仁德厅,参加信息产业部、中国电子音像工业协会召集的DVD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就国产DVD在欧盟被扣一事急商对策。此际,上海滩刚刚经过一场春雨的洗礼,但那些饱受知识产权问题纠缠的国内DVD企业能在这场较量过后见到阳光吗? 飞利浦投石问路 事情的起因其实并不复杂——飞利浦等DVD核心技术厂商决定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未缴纳专利费的DVD产品采取行动。先被用来“祭旗”的是两家国内DVD二线企业:深圳普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惠州德赛视听科技有限公司。 但这肯定不会是全部——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视听产品分会陈祥秘书长介绍,目前中国有出口DVD机到欧盟的经营权的厂商有上百家。为避免国内企业发生重大损失,商会在紧急通知中希望各DVD出口企业对此事引起高度重视。 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视听产品分会陈祥秘书长介绍,1月9日深圳普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运往英国Felixtowe港口的3864台DVD,被飞利浦通过当地海关扣押。此时,该公司有10626台DVD已运往欧洲,16668台DVD已发往码头,14000台DVD将会于近期完成并出货。紧接着,惠州德赛视听科技有限公司于2002年1月18日及22日出口到德国的5850台DVD播放机,2月21日也被当地海关扣关3900台,另外的1950台可能尚未报关。 曾参加过当年中外DVD企业专利许可谈判的新科新闻发言人樊文建说,此次扣押事件是由飞利浦、索尼和先锋三大技术开发商联盟发起,针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未缴纳专利费的DVD产品。 对于此次DVD被扣押事件,飞利浦的解释:依据欧洲议会第241/1999号法案(修订后为第3295/94号),飞利浦公司向欧盟的数个国家海关请求对未经授权的DVD播放机、DVD光碟机及DVD光碟片进行边境扣货程序,该法案扩及侵犯专利的货物。 飞利浦声称,凡是将DVD播放机、DVD光碟机及DVD光碟片进口到欧盟国家的公司,应于下订单之前,先行确认这些DVD产品是由合法授权的制造商所生产,以免遭到当地海关扣押,经合法授权的制造商名单可以在它们公司网站上获得。 此次中国DVD被扣事件,暗示着中外DVD巨头的矛盾趋向激化。早在1999年6月,日立、松下、三菱电机、时代华纳、东芝、JVC六大技术开发商就结成联盟(简称6C),面向全球发表了关于“DVD专利联合许可”的联合声明称:6C拥有DVD核心技术的专利所有权,世界上所有从事生产DVD专利产品的厂商,必须向6C购买专利许可才能从事生产,且允许生产厂家一次性取得6C专利许可证书。 2000年11月,6C又在北京宣布了他们的“DVD专利许可激励计划”。计划称:凡于2000年9月1日起8个月内执行专利许可协议的企业,都可以享受25%的价格优惠;而没有在9月1日以后8个月内执行专利协议的公司,除付专利费用外,还要缴纳每月2%的利息。 6C表示,联合许可协议和专利使用费是全世界统一格式,其许可方式及价格是公平、合理、无差别、统一的。中国已加入《巴黎公约》并有完善的专利法,而且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和整个行业日益尊重知识产权,因此6C的专利技术,在中国和世界其他地方一样应能得到尊重和保护。而去年底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使6C向中国DVD企业发难变得更加顺理成章:每一个国家都应遵守国际规则,这是很正常的事,特别是中国已经加入了世贸组织,各方面都应遵守游戏规则。 业内人士指出,中国DVD出口欧盟的数量远不及出口美国的数量,对于由来已久的版税问题,国际技术开发商首次扣押国产DVD的地点选在欧盟,不乏向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中国“投石问路”之意。 问题症结在于收费标准 虽然参加此次上海会议的各界对会议内容均讳莫如深,但记者仍通过其它途径了解到,与会企业均表示中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应该遵守国际规则,该不该付专利费不存在问题,怎样付才是关键。不少企业反映,外商收取的专利费过高。据介绍,国外厂家的专利费要价太高是争端迟迟难以解决的主要障碍。 据介绍,由于近年DVD竞争惨烈,价格战风起云涌,DVD生产企业已经是徘徊在利润边缘,高昂的专利费更让企业难以承受。据了解,1999年提出收费的6C当时规定的专利费标准为:DVD厂家应将DVD视频播放机、DVD-ROM播放器净售价的4%或每台4美元(两者中以数额较高者计算)以及DVD解码器净售价的4%或每台1美元(两者中以数额较高者计算)缴纳给上述6家企业;另外,DVD光盘的专利费为每碟7.5美分。 按此计算,国内DVD厂家每生产1台DVD,至少需向洋巨头缴纳专利费100元至200元人民币左右,而每一张DVD光碟的成本也将增加0.7元。这一价格对于本就日益利薄的国内家电企业而言,显然难以接受。 据悉,在DVD刚刚起步、每台出口价高达300多美元的阶段,掌握核心技术的国际企业就提出每台DVD收取20美元专利费的要求;目前随着行业的发展每台DVD的出口价仅为90美元时,掌握核心技术的国际企业仍然要求20美元的专利费。很多企业认为这个标准是不合理的。 上海广电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6C提出收取专利费的要求是正当的,我们可以理解。但他们收费标准太高,不切合中国的实际,中国广大消费者的承受能力有限,DVD的价格一下提得过高,就会影响购买力,影响DVD这块“蛋糕”真正做大。 深圳创维负责人表示,中国DVD企业绝对尊重产权法规,但向中国DVD生产厂商收费一定程度上是找错了对象。 据介绍,DVD核心技术、光头和机芯等核心部件以及整机生产其实是一条产业链,目前国内DVD生产厂家的核心部件几乎都是进口。他认为,上游有元器件生产企业,下游有销售企业,相关的专利费用如果收取的话也应该向国外的DVD核心部件生产厂家收取,而不只向国内的DVD整机生产厂家收取。因为国内DVD整机厂商进口核心部件全部是合法的进口渠道,国内DVD整机厂商在向国外购买DVD核心部件时,并没有被告知还须另付一笔专利费,国内生产厂商也完全有理由相信,价格昂贵的DVD核心部件已经包含了相关知识产权费用。 但是,绝大多数企业认为,问题的核心在于价格。新科新闻发言人樊文建表示,目前双方的分歧仍然在收费标准上,外商的开价我们觉得太高,难以接受。现在中国企业只有依靠政府和行业组织,加紧谈判,尽量谈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收费标准。参加上海会议的企业代表和信息产业部高层人士也表示,已经全权委托承办该会的中国电子音响产品工业协会来与外方谈判。中国电子音响产品工业协会负责人表示,谈判正在加紧进行,结果可能会在下个月举行的中国电子音响产品工业协会理事会上产生。 DVD被扣事件凸显中国核心技术的匮乏 事实上,这并不是中国DVD企业与洋巨头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首次交锋。业内人士分析,此番旧事重提与全球DVD市场的扩大和中国DVD销量的迅猛增长不无关系。 据统计,2001年比2000年全球DVD生产量增长66%,预计今年将以超过20%的速度增长。数字显示,去年DVD消费全球需求为3000万台左右,其中美国1000万台,欧盟、澳洲、南美、亚洲约2000万台。而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DVD市场之一,据估计,去年我国DVD销量大约为400万台,今年有望达到800万台,约占世界生产和消费总量的1/4。而在这一过程中,我国DVD的出口也在激增。据中国机电商会视听分会提供的资料显示,去年上半年我国激光视盘机共出口1217万台,出口金额6.8亿美元,占视听产品出口的1/8。据了解,从今年起,DVD将成为影碟机市场的主导产品,国内目前试制生产的相关企业已达35家。 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国际开发商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自然不难理解。 不过,业内人士认为,这只是表面现象,飞利浦等对中国DVD企业的发难的背后隐藏着中国核心技术匮乏的危机,他们认为,单靠抢占市场份额是不能持续发展的,关键是要拥有核心技术。 有关人士认为,尽管目前中国的DVD厂家真正把自己的品牌开拓到国际市场上的还很少,但至少,解决一个专利使用费的问题,实际上是解决了一个后顾之忧。更深层次的解读则暗寓置身专利纠纷的中国DVD企业,不要“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白白放弃产业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的机会,最终丢掉企业生存的根基——自身研发力量的提高。他们认为,与飞利浦等就知识产权付费进行谈判只是权宜之计,它并不能保证中国DVD行业的持久稳定的发展,中国DVD企业的当务之急是努力实现技术本土化,推进光盘产业技术自主知识产权体系的建立。当然,这项任务任重道远,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 据国家相关部门高层透露,由于使用国际企业技术版税过高,我国将通过技术创新搞出自己的新一代高密度激光视盘系统,以保护中国的影碟机产业,保护企业的利益。他表示,中国将推出中国标准DVD以改变目前中国企业处处受制于人的被动地位。他称,如果我国选用外国的DVD标准,就要为每张生产DVD的许可证付给外国企业50万美元的入门费,还要为生产每一台DVD影碟机付给外国17美元的专利费。按中国DVD机保有量从目前的100万台上升到1000万台来估算,今后几年我国将向外国支付几亿美元的专利费,而一旦我们制定了自己的DVD标准,国外的产品要进入中国市场,必须和我国的标准兼容,这样我们中国DVD企业目前所遇到的窘状将彻底改变。 内地DVD企业应仿效台湾主动解决DVD争端 事实上,尽管大多数中国内地DVD企业表示尊重国际规则,并同意支付DVD专利费用,但是真正向6C或以飞利浦公司为代表的3家公司购买“专利许可”的企业却是微乎其微。中国内地DVD企业拒绝缴纳专利使用费的心理动机相当微妙:庞大的中国DVD市场确实是块肥肉,谁又甘心平白把到手的肥肉割掉一块拱手送人?另一方面,大多数中国内地DVD企业产品集中在国内市场,中国内地的DVD厂家真正把自己的品牌开拓到国际市场上的还很少,在自己地盘还怕谁? 有关人士介绍说,这一点上,台湾10多家企业就相当老实。虽然在DVD良好的市场前景下,台湾企业也不可避免地遇到DVD专利权费用的烦心事。但为解决问题,在费用谈判上获得主动,台湾一些厂家组成了DVD联谊会。台湾DVD联谊会表示,它们完全尊重知识产权,取得授权并缴纳费用是应该的。而面对所须付的费用总金额太高问题,DVD联谊会提出呼吁:一是希望10家厂商统一窗口;二是希望降低权利金费率;三是取消DVD权利金的以百分比计的条款。 与台湾同业相比,中国内地DVD企业并没有组成企业内部的联盟,而是把自己的命运托付给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据了解,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作为中国内地DVD厂家的统一对外出口,两年来一直持续与以飞利浦公司为代表的3家公司进行接洽。现在谈判还在持续进行,问题悬而未决的原因是专利费用缴纳的金额问题。 尽管中国DVD企业有关人士曾经用“中国DVD企业也是世界DVD技术专利的拥有者”的观念为自己壮胆,但有人士指出,中国厂家“掌握技术、做出自己产品”的说法是一种“拿来主义下的产品改造”,并不证明你是技术专利的拥有者,按照国际规则,只要产品运用的技术具有他们技术的特征,就可以视作使用了他们的技术。很显然,由拒绝承认侵权到专利费用缴纳金额的讨论,表明中国内地DVD企业已经由愤懑、强硬抵制而转为正视问题的存在。 DVD知识产权之争有可能复制“杜比模式” 相对于当年风光无限的VCD产业来说,技术壁垒更高的DVD产业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要更为复杂。 实际上,中外知识产权之争也曾有过很好的解决办法,一个可以借鉴的模式就是“杜比模式”。早在2000年,拥有近300家会员的中国电子音像工业协会(CAIA)就曾与杜比公司就知识产权权益金提成费问题进行过谈判,业界对本次谈判的结果给予高度评价,其被称为“中国DVD产业和国外企业知识产权的首次成功谈判。”业内人士认为,“杜比模式”可以成为解决此次DVD知识产权之争的一个样板。 中国电子音像工业协会行业部主任唐元祥介绍说,当时CAIA与杜比的谈判焦点集中在杜比Dolby AC-3 5.1声道的使用专利费上。杜比AC-3 5.1声道效果,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数码环绕立体声效果。杜比AC-3是一种全数字化音频编码技术,它同以往的hi-fi立体声和DOLBY SURROUND不同,是全新的一种声音技术,它提供6个完全独立的声道,除了5个全频带的声道外,还有一个效果声道,用来表现如爆炸声等特殊效果,俗称0.1声道,全称5.1声道。由于5.1声道提供6个完全独立的声道,所以杜比公司要求中国企业分6块支付专利费,并且价格不菲。国内企业无法承受如此高昂的专利费。 为此,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曾与美国杜比公司就专利费问题进行了持久的谈判。经协商,CAIA终于为中国企业争取到了最大利益的付款模式: 第一,杜比公司以CAIA会员单位销量总和确定付费档次。当时所有会员销量加在一起总量超过几百万台,由每个企业按台数分摊专利费。 第二,按销量设八个消费段,付费标准按档次递减。销量1至10000台,每台收取专利费11.5美元,10000至30000台每台下降0.5美元,每个档次递减付费,最后一个档次每台收取6美元多。 第三,按销售季节分为旺季和淡季,采取不同标准付费。当年9月到来年3月为旺季,专利费为每台6美元多,当年4月到来年8月为淡季,专利费为每台7美元多。 第四,杜比专利费由10000万美元降至5000万美元。 第五,杜比公司在追溯问题上做出让步,放弃对此前国内企业使用杜比5.1声道专利使用费的追溯。 由此,谈判结果大大减轻了国内企业的负担,有利于产品成本的降低,从而使产品竞争力和产品研发能力得到提高加强。 中国电子音像工业协会负责人表示,与美国杜比公司关于AC—3解码技术专利的谈判,达成了双赢的协议,执行一年半期间,已为会员企业节省专利费支出1750万元。如果本次关于版税问题与6C、3C、1C等国际公司联盟的谈判依然能够达到类似“杜比模式”的谈判结果,那将是CAIA所满意的。 四川鼎天微电(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希望尽快达成一个双赢的协议既保证6C的知识产权利益,又可以保证中国DVD产业的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分析,谈判的焦点肯定会集中在DVD专利收费标准上。由于中国是DVD生产大国,也是为国外厂家提供DVD配件的生产基地,如果全面封杀中国DVD,就意味着国外厂家需要重新寻找生产基地,这对他们来说是没有利益的;另一方面,中国DVD虽然在国内的销量很大,但国内厂家的年生产量在国内是消化不完的,中国企业不可能因为专利收费的问题放弃海外市场。业内人士相信双方一定能找到共赢的方法。(文/李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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