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对音乐界和唱片业的突出贡献,苹果公司于美国当地时间2月27日被美国录音艺术与科学学会授予格莱美技术奖。
2002年年度格莱美技术奖的另一位获得者是电子音乐合成器的发明者罗伯特。此前,发明CD盘的索尼和菲利浦公司也曾获得过格莱美技术奖。
美国录音艺术与科学学会指出,从推出Macintosh计算机起,苹果公司在计算机化音乐方面进行了长期的工作,苹果公司“被认为是把计算机技术与音乐创作相结合的先锋,使音乐的创作、混合、录制等各方面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
尽管美国录音艺术与科学学会意识到了技术对音乐的贡献,但二者之间的关系并不融洽,尤其是在版权和数码音乐方面。高技术已经使通过电子化方式拷贝和发行音乐更加简单了,但批评者指出,这也使消费者更容易将音乐拷贝到硬盘、MP3播放机中,这一切都是非法的。
苹果公司就曾受到这方面的困扰。去年推出iPod播放机时,苹果公司一方面大力宣传其音乐存储能力,但CEO乔布斯也警告消费者不要使用iPod收听盗版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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