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警方兵分数路,分别在南京禄口机场、南京西站货场截获北京华威兴达科贸集团等单位发给“江苏省太阳能开发利用设计院”的价值数万元的电脑设备,而这些电脑设备被转发往山东青岛市青海路某号。据货运工作人员指认,来办理托运的人正是“梁大娃”,但是,他在办托运时填写的发货人姓名是“张亮”,收货人姓兰。
警方根据电脑设备转发地址赶到青岛,结果发现,这里原来是“梁大娃”新购买的一套住房,内有大量手提电脑、摄影机、数码照相机等物品。在房内,警方还查获兰某某、葛继凯等多张身份证,以及以他人名字所存的存折、银行卡及股票账户等巨额款项。
在青岛,调查人员在电脑、打印机中搜出多份用于网上低价销赃的电脑文件,署名为“永不褪色男人”。
侦查人员认定,“永不褪色男人”就是“梁大娃”。提审时,“梁大娃”拒不承认,并回避自己的身世,只称自己是个孤儿。警方对其所持的10多张身份证逐一排查,发现“葛继凯”这张身份证疑点较多,遂前往证件所标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杞县某镇走访。经多名亲属辨认,确认“梁大娃”就是葛继凯。葛继凯在南京转移赃物托运单所填收件人,其实是他母亲的名字。不过,这位母亲怎么也没想到,儿子会利用自己的身份证实施犯罪。
网上化名低价销赃
今年初,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葛继凯不得不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今年33岁的葛继凯,高中毕业后在洛阳某大专读应用电子专业,精通电脑,毕业后在家乡办过工厂,1999年到北京做电脑业务员,下半年到南京寻找“赚钱机会”。
2001年8月,葛开始实施诈骗计划。为了利用别人身份诈骗,他偷走了木工李兴华的身份证。当年11月,冒用李兴华的名字在下关区杨家花园租了房子。狡猾的葛怕被抓,又在南京火车站附近一家旅社开房住宿。这样,杨家花园成了他的“办公室”,对被骗单位则谎称是“江苏省太阳能开发利用设计院”。
接着,葛冒用他人身份证买了手机,从《全国电子商情》广告簿中挑选北京、广州等地数家高科技企业进行诈骗。他向对方称自己是“江苏省太阳能开发利用设计院”的“李兴华”,因单位急用,欲订购价值数万元的电脑设备。收到对方传来的买卖合同后,葛填写了假单位、假地址及假银行账号,并签上“李兴华”的名字,再连同伪造的银行电汇回单凭证传真给对方,以证明自己“单位”的购货款已“汇出”,并以“单位”急用为由催促对方当天发货。收到货后,他便立即转发到自己在青岛的住处,然后在网上以“永不褪色男人”为名,低价销售。在去年11月7日和8日短短两天,他就以相同手段诈骗货物价值12.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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