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种种手段秘密窃取别人的互联网密码为自己所用,从而给被盗号者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网络盗号。如今,信用卡已成为网络小偷发财的新大陆,账号一旦被窃,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将蒙受巨大的损失。
很多“黑客”可以在互联网上秘密破解他人的上网密码,并为自己所用,而上网费却全部由被盗号者“买单”。“黑客”网上盗号或是出于报复目的或有意进行破坏或是为了免费上网。
1999年,天津市互联网用户周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称:他在交费时发现,自己的账户上有1776元的欠款,他怀疑有人盗用自己的网号,要求天津市公安局计算机管理监察处调查。调查表明,仅1999年1月至6月,竟有131个不同的电话号码曾经使用过周某的网号,上网次数高达2021次,时间长达980小时50分20秒,费用高达4188元。经民警调查,案情终于水落石出:周某曾经约某电脑公司技术员于某为其调试计算机,将联网账号、用户名及密码泄露。
崔先生于去年10月,在天津数据通信局湖北路营业厅办理了入网手续,成了163的正式合法注册户。今年2月23日下午,他查询163的使用费时发现主叫号码是一个28338199的陌生号码;2月26日,崔先生又用169拨号上网后,发现主叫号码仍是这个陌生号码,于是他修改了自己的密码和邮箱密码,并通知了数据局,据查,2月23日,共查到该陌生号码上网13条记录,时间最长达6785秒,分上午10时、下午14时、晚上19时不等。崔先生通过有关部门查询获知,该陌生号码来自附近某电话专业部门。
“网络身份”被盗,带来的巨大麻烦是不言而喻的,除了财产损失外,受害者的信用程度也会受到严重影响。由此可能引发银行账户被吊销,被雇主炒鱿鱼,甚至被送进大牢。特别是随着近年来电子商务、网上消费的兴起,网上扒手更显得可怕起来,那么是什么使犯罪分子如此轻而易举地获取别人的钱财呢?因特网本身就存在问题,它为犯罪分子快速有效地破译账号提供了便利,使得这些家伙可以在世界任何地方窃取别人的钱财,网贼通过电子邮件将窃取的信息告诉同伙,后者迅速制作假信用卡,伪造签名,在网上购物,而不留下一点儿蛛丝马迹,电子商务网站的迅猛发展为网贼提供了全球商机,他们可以光顾各种商品,一旦获取顾客的金融信息,网上消费立刻肆无忌惮。由于不是面对面的买卖,而且不受白天与黑夜的时间限制,所以此类诈骗就非常轻易得手,还令破案工作无从下手。
忘羊补牢,为时未晚
网络身份被盗引起了各国的极大的关注。如不妥善解决,不仅使上网者心有余悸,而且会使电子商务,网上消费一筹莫展。
信用卡账号的安全问题现在是头等大事,而这又与网络的安全紧密相联,信用卡行业一直在研究如何进一步提高防范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问题。美国维萨公司风险部副主任约翰认为,刷卡在近几年才迅速发展起来的,但业务量并没有如期望的那样爆炸性地增长,新的网络系统采取了高科技防范措施,能够识别可疑者,这有助于防止信用卡犯罪。信用卡协会正在研究侦察电话和因特网交易中的金融诈骗。同时,信用卡行业正努力推进实施电子安全交易协议,协议为每个持卡者和商人规定了一个数字式身份,发卡者也有一个数字身份,比如在花旗银行,持卡者可在信用卡一栏上点击“信用”签名,信用是单独分开的,账户编号只用于在线交易,其它银行也制定了安全支付的方法,如网上购物的“虚拟钱包”。
有关人士指出,对于互联网密码被盗,只要注意自我保护,是有可能避免的。互联网用户在输入密码时应注意避免他人偷看,在每次上网结束后应及时更改密码。以免在自己上网时,密码被人破译或盗用。密码的设置最好英文与数字并用,密码越复杂被破译的可能性越小,同时,互联网用户应经常查询自己的上网费用,如果发现与自己实际使用情况不符,就意味着账号极可能被盗用了。
尽管窃取互联网账号的违法犯罪活动在我国出现时间不长,但它的危害却不容轻视,我国《刑法》、《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信息网络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利用计算机违法犯罪活动的处罚都做了具体规定。在执法部门加强监督与打击的同时,广大计算机互联网用户更应提高警惕,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让网上的盗贼无机可乘、无处藏身。 (张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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