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逾古稀的郑老先生网上浏览时被黄色网页吸引,发生了上万元的电信费,因嫌贵拒付而被告上法庭。昨天,徐汇法院作出判决,郑老先生所欠电信费应如数付给上海电信帐务中心。 去年4月,退休在家的郑老先生在家里上网浏览时,不经意中进入了一个黄色网站。70多岁的老先生竟被其中“撩人魂魄”的内容深深吸引,此后频频光顾。当月的电话费高达2.8万余元。 老先生懊恼不迭,以经济困难为由提出分期付款,后又申请减免。经商量,帐务中心同意减半收费,但老先生仍然迟迟未付,帐务中心多次催讨未果后诉至法院。 庭审中,郑老先生声称拒付话费是因为有人设置了网络陷阱,自己不幸掉了进去,是个受害者。而电信公司明明知道有网络陷阱,就应该采取防范措施,并且应该尽到提醒客户的义务。 可法院认为,郑老先生用自己名下的电话线路上网浏览,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而且,事后郑老先生也曾确认了所欠的金额,并制定了还款计划,现在的行为明显属于违约,法院难以支持。(侯荣康 李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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