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7名脸上还带着稚气的“大孩子”被请进了海淀公安分局花园路派出所。原因是在过去10个月的时间里他们盗用公司密码上网,致使该公司损失网费4万余元。他们大部分介于18至22岁之间,有大学生,有刚参加工作的,还有待业青年。
有人到花园路派出所报案,称其单位上网密码被盗用,直接经济损失近5万元。派出所民警对帐单上的机主一一查询,顺藤摸瓜,将27名够刑事案的网虫抓获。
密码丢失的源头是公司一名员工。该人在教其侄子李某上网时毫无防备地录入了公司的密码,李某在学会了上网的同时也牢牢记住了姑姑单位上网的密码并坦然使用。不仅如此,李某还将密码偷偷告诉了自己的好朋友,一传十,十传百,于是帐单上打出了一百多个电话号码。
记者获悉,27名嫌疑人盗打的网费都超过500元,最高的2700多元。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按照2000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计算机网络盗号的有关法规,他们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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