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当局“教育部”“网络法律咨询委员会”18日通过《校园网络使用规范》,规定学生如果以电子邮件散布诽谤、猥亵、骚搔、病毒等讯息,将会被取消使用帐号及校规处分,甚至可能要走上法庭。
该规定未来将在“部务会议”通过后正式实施,将适用岛内的各级学校。规定共有8条,内容包含目的、宣导尊重智财权、禁止滥用网络系统、违反规定的处置方式、网络管理等。
岛内不少学生最近在互联网上大量传递疑似政界女名人璩美凤被偷拍的性爱内容。当局“政务次长”范巽绿希望学生不要再传。她指出,不应该把偷窥欲建立在别人隐私的践踏上,同时,这样的行为正违反了《校园网络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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