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入境事务处日前宣布:该处将推出一项以互联网或电话方式预约递交结婚通知书的服务。
根据香港《婚姻条例》第181章的规定,拟结婚人士须在举行婚礼前的15天至90天内递交结婚通知书。为避免市民预早在婚姻登记处门外轮候递交在吉日结婚的通知书,入境事务处将推出一项新措施,供拟结婚人士以互联网或电话方式为在婚礼前的15天至90天内递交结婚通知书,办理预约手续。
当这些人士按照预约所指定的日期及时间到登记处/办事处递交结婚通知书时,工作人员将按照已被编排好的优先次序让他们选择喜欢的婚礼时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