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电信业务市场的开放。电信业务市场的开放对中国是好事还是坏事?国内的电信企业能否经受西方电信集团的冲击?
中国进入WTO以后,电信运营业将会遇到哪些新的问题,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这一切问题都急需回答。
加入WTO以后,国内电信运营业所面临的形势与生产制造业是完全不同的。
对于生产制造等行业来说,加入WTO一样有利于提高国内企业的竞争力,但因许多外国产品将迅速进入我国市场,在短期内确实会造成一些冲击。
但WTO对电信运营业的规定与对生产制造业有根本的区别。它将只允许外资在国内的电信企业中占有股份,而且基础电信业务必须由中方控股。而从外方的投资利益来看,重新建立全国范围的电信网将花费极大的资金和很长的时间,经营风险也高得多,其投资效益将远远不如在国内电信企业中参股。因此,加入WTO以后,即使在短期内也完全不存在中国电信运营业面临外资竞争以致被冲垮的局面。
事实上,即使没有加入WTO,中国的电信业务市场早在1997年就已经主动地开始开放了。当时,以广东和浙江两个省的移动通信为基础组建了中国电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并在香港和纽约成功上市,外资在其中占有23.5%的股份。外资进入这两个省的移动通信业不但使国家筹集了几百亿的资金,大大超过了国家原来对这两个省移动通信部门的累计投入,而且进一步促进了它们的发展。
加入WTO以后,外资与国内电信企业的关系将与目前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在海外上市相同,不但不会形成冲击,反而使它们在国内不经特批就可以“海外”上市,带来大量的资金和国际水平的管理经验,促进我国电信事业的发展。认为加入WTO以后我国电信运营业将面临“外资入侵”,甚至以此作为维持电信垄断的借口,是没有根据的。
WTO对电信运营业的基础协议主要有6条内容:①禁止电信领域中的反竞争行为;②各电信网络之间公平及时的互联互通;③透明、非歧视、竞争中立、必要的电信普遍服务政策;5电信经营执照的发放必须公平透明;⑤与任何电信经营者独立的政府管制机构;⑥电信资源(频率、码号、破路权等)的分配与使用必须客观、及时、透明、非歧视。
WTO以上规定的核心就是保证电信领域的公平有效竞争。这与中国电信体制改革的思想完全一致。按照WTO的基本框架,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政府将不再是国内电信企业的“经理”,而是监督电信市场公平竞争的“裁判”。因此,电信业务市场的开放必将极大地促进我国电信行业的体制改革,进一步促进政企分开和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根本性转变。
中国的电信体制改革与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整个国民经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交叉在一起;与已经或正在发生的电信技术革命交叉在一起;也与正在迅速发展的国民经济信息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交叉在一起。这使得电信垄断所带来的矛盾更为尖锐。事实上,中国完全可以不经过西方那样长达半个世纪以上的垄断时期,迅速地建立一个符合现代电信技术条件和市场经济条件的电信经营管理体制。
经过近两年的改革,目前国内电信领域的竞争格局已经初步形成,但是距离公平有效的竞争局面还相差很远。例如,中国电信目前在中国的市话业务和本地网中仍占据垄断地位。但是,市话网中连接电话局和用户的线路(被称为电信网中的“最后一公里”)把用户牢牢地拴在现有市话公司上,不能自由地选择其它的电信企业,并由此形成了市话的“天然垄断性”。这个问题目前在全世界都没有找到一个有效的办法去解决,所以很多国家把市话与自来水、煤气、输配电等行业一并列入“公用事业”的范围,严格限制它们的经营范围。但是在我国,中国电信在垄断市话的同时又在经营各种其它电信业务。这样,它就必然利用市话网这个“电信基础设施的基础设施”,通过各种不公平竞争手段把垄断“延伸”到其它竞争性电信业务中(长途、移动、数据、寻呼等)。这就是我国电信业未能形成公平有效竞争的主要原因所在,也是我国电信体制改革今后面临的主要课题。
必须指出,正因为市话具有很强的天然垄断性,但同时又是所有电信业务的基础,所以一旦引入外资,外资为了牟取最大利润,必将促使市话公司大规模地对各种竞争性业务进行垄断延伸,更加严重地破坏我国刚刚形成的竞争格局,进一步加大政府管制的难度。因此在中国加入WTO以后,把市话剥离并按照公用事业管理,就更加成为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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