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0月24日下午,网易公司针对“美国两家律师事务所先后宣布代表在2000年7月3日到2001年8月31日期间购买网易美国存托凭证(ADR)的购买人向网易提出了集体诉讼”发表公开声明,全文如下:
网易公司(Nasdaq:NTESE)已经获悉公司、丁磊(公司的创始人和总架构设计师)、黎景辉(公司的前任首席执行官和前任董事)、何海文(公司的前任首席财务官和前任董事)以及公司在2000年7月首次公开发售美国存托凭证的包销商面临一个集体诉讼,他们被指在公司对其截止于2000年12月31日年度的已审计财务报表进行修订的有关事务中违反了美国联邦证券法。
Frank Satty诉网易公司和其它被告方的诉状已经于2001年10月22日呈交美国联邦法院。诉状宣称是代表在2000年7月3日到2001年8月31日购买了公司的美国存托凭证的所有人士呈交的。网易公司最初是从原告的代表律师Milberg Weiss Bershad Hynes & Lerach LLP的新闻发布中得知此诉讼的。
网易公司表明它打算对诉讼请求进行积极有力的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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