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英特尔(Intel)上周末才在美国对威盛P4X266芯片组专利授权提出控告,威盛也以迅雷不及掩耳速度,于3天内决定反控告Intel在P4芯片组与处理器上侵害其专利,相较于台湾政治界选举期间彼此互告的行为模式毫不逊色。
不过,Intel意图藉控告威盛来维持PC世界霸主地位,而威盛期望透过法律诉讼争得走出一片天空,只是以现阶段PC市场清淡买气而言,两雄对决战场延伸到法律层面,市场行销意义远大于彼此在Pentium 4世代可获得的实质利益,威盛赢的策略显然不在此次诉讼中。
台湾身居全球PC产业制造龙头,其中位居关键零组地位的主机板产业成为Intel与威盛的主战场,对于Intel与威盛在P4市场角力,台湾主机板厂对于日前Intel具状控告威盛的动作不表意外,部分业者反而出现乐观其成态度。
主机板厂倒不是高兴见到威盛挨告,而是可以明确选择要不要开始光明正大的掀起反Intel大旗,或是维持与Intel紧密的合作关系,最起码Intel可吓止不敢破坏合作关系的主机板厂,选边站的市场态势成为显而易见的诉讼效应。
不过,乍闻威盛反控Intel 845芯片组与P4处理器侵害专利权,主机板厂反应不一,微笑以对、佩服其勇气者有之,多数业者台面上不愿意表示意见,但多半厂商认为,威盛必须思考正式与Intel在PC领域决裂后,如何面对市场竞争?
从威盛业务副总李聪结在10日记者会中不只一次宣示,现阶段PC平台最佳解决方案是「AMD K7处理器加上威盛KT266A芯片组」,威盛短期策略将维持与超微紧密关系,以维持整体企业成长动力,长期而言,威盛正逐步建构Information Station等有别于Intel的Extend PC架构。
从威盛总经理陈文琦对企业内部员工电子邮件中,以「假授权之名,行掠夺之实」、「不再以亚洲英特尔为目标」等直接、强烈的字眼反击Intel,威盛与Intel在PC市场的合作已面临同床异梦的局面。
陈文琦并对员工宣示,必须正视眼前巨大挑战,真正的试炼才刚要开始,经历过这份考验,威盛才有机会走向理想、成为货真价实的产业领导厂商,戴维战胜巨人的故事,也才能真正在历史上扎根。
Pentium 4芯片组之争已经结束了,硅统、扬智加上Intel,近期对主机板厂报价积极程度也不比威盛逊色,未来无论谁胜出,都仅能以「惨胜」形容,威盛争取的是与Intel从专利权、市场架构制定到合作方式的全面平等,作为下一代信息产品平台竞争的筹码,未来威盛与Intel间不仅仅是芯片组,处理器的竞争,平台与平台间的竞争才刚开始!
新闻背景1:
威盛10日针对英特尔(Intel)Pentium 4与其支持芯片组845未获授权专利,向台湾与美国2地法院提出告诉,并向英特尔提出损害赔偿。
威盛将要求台湾与美国就英特尔侵害威盛专利权的芯片组与处理器产品,禁止进口、陈列与贩卖,威盛业务副总经理李聪结表示,即使威盛一向支持产业间以合作代替竞争,但在英特尔日前对威盛提出芯片组告诉后,威盛基于争取自有专利与生存权利,必须对侵害威盛专利的业者提出告诉。
另外,威盛对英特尔亚太区总裁陈俊盛、亚太区行销总监黄逸松近来的公开谈话中,对威盛或下游主机板客户以恫吓、非法施压等不当竞争手段,影响威盛P4相关产品销售与市场交易秩序,威盛亦检附相关事证,正式向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提出检举。
此外,威盛就英特尔于2001年6月台北国际计算机展中,指示公关公司破坏威盛所有的行销物品,威盛决定对台湾英特尔总经理吴惠瑜提出毁损的刑事诉讼。
李聪结表示,威盛与英特尔先前进行P4芯片组专利授权谈判,是基于商业运作考量,英特尔提出的条件与合约内容并不合理,与威盛盼望彼此以合作取代竞争的方向出现落差,同时英特尔对于威盛的寻求合作也不领情,威盛并不需要软弱屈服。
李聪结指出,英特尔上周对威盛提出P4芯片组诉讼,最主要原因是希望透过法律诉讼方式,影响市场正常机制,以维持英特尔垄断芯片组市场占有率,目前威盛P4X266芯片组的备货与出货进度,都没有受到诉讼影响,而整合绘图芯片的P4M266芯片组,也将顺利在11月进入量产。
威盛10日同步在北京、台北与美国等地公开宣布对英特尔提出控告,李聪结表示,就已知威盛芯片组专利权部份,英特尔侵犯威盛P4芯片组专利权的项目更多,威盛并不以控告作为市场竞争手段,但威盛希望透过法律途径保护公司,避免遇到不合理的市场竞争。
对于英特尔专利侵权部份,李聪结并没有详细说明,只表示威盛既有专利受到保护,而详细侵权文号与专利技术,已送交台湾司法机关。
新闻背景2:
针对威盛10日分别在台湾与美国就Pentium 4处理器与845芯片组未获授权,对英特尔(Intel)提出法律诉讼动作,同时对英特尔亚太地区部份高阶经理人提出诉讼与不当竞争检举,英特尔亚太区公关经理Josie Taylor表示,尚未获得威盛控告英特尔相关文件,无从了解细节,将待取得具体诉讼内容后,再做相关响应。
威盛宣布对英特尔处理器与芯片组提出侵权诉讼动作,同时对部份亚太区经理人提出法律行动,其中,亚太区总裁陈俊盛在Cebit Asia期间,以「No Way」回应未获英特尔授权前、威盛P4X266芯片组出货可行性,威盛以不当竞争手段,向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检举。
另外,威盛也对英特尔亚太区行销总监与台湾区总经理吴惠瑜在2001年6月台北国际计算机展期间,指挥公关公司破坏威盛行销物品,提出毁损等刑事诉讼。
对于上述威盛的法律诉讼,英特尔指出,到目前为止,尚未获得法律诉讼相关文件,对相关内容也无从了解,英特尔无法对此作出评论,等收到告诉内容后,将会研究因应之道,并予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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