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您当前的位置 :北方网 > IT浪潮 > 手机 > 新机 正文
关键词: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电信又惹号簿官司


http://www.enorth.com.cn  2001-08-17 08:47

  曾数次与电信部门打12元电话费官司而闻名全国,今年3月被评为首届全国维护消费者权益十佳的福建龙岩市消费者丘建东,在北京因购买电话号薄产生纠纷退货不成,状告北京市电话号薄公司,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于8月7日开庭审理。

  7月10日,出差北京的丘建东花180元购买了一本《北京电话号簿2000年至2001年珍藏版》。几天后,他在使用号薄时发现他要找的3个单位电话号码没有登载,电话号薄也未作出说明。丘建东打114电话查询,对方称这些号码不对外。丘认为自己花了180元冤枉钱,便与电话号薄公司协商退货,公司售货员说:“不能退,我们这里还从未出现过要求退货的顾客。”

  “倔强”的丘建东根据《消法》22条、《合同法》61条、111条所规定的,商品和服务有瑕疵和有缺陷的,消费者可退货,可请求赔偿损失的精神,将北京市电话号薄公司推上被告席,要求一是退还书款180元,二是赔偿公共汽车票2元,三是赔偿180元占用期间的利息2分钱。当地法院于7月17日受理了此案。

  北京的一些法律界人士对此案看法不一。有的认为,该案中北京号簿公司主观上并无过错,违约责任不应由公司承担。另一种观点认为,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承担一种品质担保责任,保证商品应有的质量、性能和用途的正常实现。因号簿确实有漏缺,故消费者选择退货并非无理。

编辑 刘炜波 新华网
[进入IT论坛]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北方网精彩内容推荐
无标题文档
天津民生资讯
天气交通 天津福彩 每月影讯 二手市场
空气质量 天津股票 广播节目 二手房源
失物招领 股市大擂台 天视节目 每日房价
热点专题
北京奥运圣火传递和谐之旅 迎奥运 讲文明 树新风
解放思想 干事创业 科学发展 同在一方热土 共建美好家园
2008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 《今日股市观察》视频
北方网网络相声频道在线收听 2008高考招生简章 复习冲刺
天津自然博物馆馆藏精品展示 2008年天津中考问题解答
带你了解08春夏服饰流行趋势 完美塑身 舞动肚皮舞(视频)
C-NCAP碰撞试验—雪佛兰景程 特殊时期善待自己 孕期检查
热点新闻排行 财经 体育 娱乐 汽车 IT 时尚 健康 教育

Copyright (C) 2000-2021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