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取消电话初装费还有错吗?这可是老百姓苦苦期盼的大好消息。初装费的取消本是好事,可是邯郸电信在对待取消初装费后一些相关问题上的做法实在是让老百姓气愤心寒。
这不,前不久笔者亲身经历一事。今年初,本人想在住处装一部电话,考虑到一两年内将离开邯郸,故就如何拆机退费事到邯郸电信局咨询,邯郸电信小姐告知:如一年内拆机将退还600元初装费的70%,两年内拆机退40%,满两年后不再退还。不料,在7月5日也就是取消初装费的第五天,当我因工作调动到邯郸电信服务厅申请拆机并要求退还70%的初装费时,他们的回答竟然是:根据电信政策,因拆机退还的70%的初装费,为现行初装费收费标准的70%,鉴于现行初装费收费标准实际为0元,应退还给我的金额为0乘以70%为0 元!闻此讯,我惊讶不已,怎么好端端可以退还的420元初装费一下子就让他们给算没了呢?
都知道电话初装费不同于一般的市场商品,是一种带有基础建设集资性质的收费项目。作为对电话使用人的未能充分使用电话的一种补偿,电信才根据用户使用电话的年限退还不同比例的初装费。退还初装费的合理基数,本应是用户实际交付的金额再扣除通货膨胀因素,然而邯郸电信却在事先没有在报刊、电台上进行公告的情况下,“敏锐”地单方面利用国家7月1日取消电话初装费的政策变化,“聪明”地确立了0元的基数标准,一夜之间就将用户应该退还的初装费化为乌有。如此做法,忌非是欺老百姓太甚。试问,如果国家现行初装费上调了,比如为1600元,这样按原来政策,如一年内拆机邯郸电信应退还用户1600乘以70%为1042元,请问,这样亏本的政策邯郸电信还会继续执行下去吗?
利己本是商业运作的基本原则,可商业运作中还有同样重要的一条原则:利己不可损人。作为已长期在电信垄断经营下饱经不平的老百姓,我们本就无法对电信抱以什么奢望,我们只是希望电信也能按照《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市场基本法规的要求,做好这些基本的,也本应是自己份内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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