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鲁木齐市警方破获了新疆首例盗用他人上网帐号、恶意制造高额网费的案件。
今年6月11日,家住公园街的胡女士接到电信局通知,说她已欠上网费3000多元人民币。因为家里很少上网,胡女士怀疑这3000多元的网费很可能是别人盗用其网号上网产生的。随后胡女士到乌鲁木齐市电信局报案。经过调查,今年3月至5月间,竟然有包括私人住宅和多家网吧在内的12家单位和个人在利用胡女士的上网帐号上网。据不完全统计,上网次数竟达2760次之多。这些网吧业主和个人称,上网帐号和密码是乌鲁木齐中银电子广场众晨电脑公司的职员杨修介告诉他们的。
今年2月,胡女士家的电脑出现了故障,杨修介在维修过程中,套取了胡女士的上网帐号和密码,在其后的时间里,杨修介不仅在本公司使用这个帐号,而且先后向12家单位和个人传播这个帐号和密码。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警方对犯罪嫌疑人杨修介的处理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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