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的商业社会,能赚到钱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规则的制定者,一种是了解了游戏规则又能够紧跟制定者的人。显然,微软属于前一种。
对于现有的游戏规则,政府这只调节之手并非无能为力,比如反垄断调查,比如强行拆分;但它却无法完全改变在商业环境中自发形成并完善的现有商业规则。现在看来,目前的审判只是在某种程度上作出一些妥协。而且,作为电脑业规则的制定者之一,微软赖以占据垄断地位的,不仅仅是自己的规模和市场占有率,还有技术。而且其表现方式也不仅仅是价格,还有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对消费者有益的捆绑。那么政府的行为就成为一个两难选择,是鼓励企业去取得独有的技术而把规模做大,还是为防止垄断对企业加以限制。
事实上,更早些时候,美国反托拉斯专家麦凯兹提出过,传统意义上的垄断是价格上的提高以及产量的限制,而不是提高产量降低价格。拆分的结果能否带来降价,似乎至今还没有如此乐观的预测。因为微软靠操作系统保持市场独占,所以即使拆分其价格也未必会有大的变化。现在是微软在操作系统上捆绑了许多其他软件,而拆分之后,操作系统的价格不变,而其他软件又需要消费者去独立购买。
而且,政府可以限制企业不搞搭售,但却不能限制其逐步增长的市场份额。更为关键的是,微软的核心是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拆分之前是一只老虎,拆分之后,它的两个产品仍旧占据市场独断地位,一只老虎也许就真的变成了两只老虎。 (赵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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