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辽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聘请18位资深新闻记者为社会监督员。
据该公司副总经理张明介绍,新闻监督员对辽宁移动通信公司的经营服务工作具有监督、检查、调查和处理建议权;监督检查省内各移动通信分公司是否按有关规定办理移动通信业务和执行资费标准。
据称,新闻监督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行为,可以提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意见。
该公司总经理张学红女士向来自新华社、人民日报、中新社、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单位的资深记者颁发了监督员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