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联合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海淀区的网吧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世纪欣发网吧里的电脑涉嫌浏览有害信息、燕园科盛网络中心营业执照里没有“经营网吧一项,属于超范围经营而都受到依法处理。为加强本市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依照信息产业部等国家4部局发布的《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市通信管理局、公安局、文化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从现在开始对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为期3个月的清理整顿。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张星云处长在接受采访时说,在此期间停止受理审批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新办法规定,开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要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登记,手续齐全后方可营业。经营者要对上网人员的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顾客依法上网公约、未成年人限时进入警示标志、主管部门举报电话等内容。
在清理整顿期间,对已经获得有关管理部门同意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已经获得有关部门同意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者,应持证明文件或材料按规定程序于2001年6月20日前到有关部门办理重新申报手续。逾期未重新申报的视为放弃经营权。
新办法还规定,东西长安街及延长线(建国门至复兴门)、中央党政军等主要机关周边200米内、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居民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及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写字楼的商务中心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张星云处长说,对网吧的管理并不是“封杀,规范网吧是趋利避害,使网吧向正规化发展。他同时透露,对于未获有关管理部门同意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立即关闭,否则将依法予以取缔。(王永)
开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审批程序如下:
开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者向区、县公安文化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市公安、文化部门的批准文件;持批准文件到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办理经营许可证;持批准文件及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该经营项目核定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手续齐全后方可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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