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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小说被“偷” 作家索赔一元


http://www.enorth.com.cn  2001-04-16 00:00

  福建省作家协会会员陈希我发表于一个网站上的小说《去偷,去抢》,被时代文艺出版社“偷偷”出版,编入《网络原创边缘性小说精选》丛书。陈希我4月13日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向时代文艺出版社索赔1元钱。

  

  作家陈希我也将福建文艺书店列为第二被告。他的诉讼请求是:确认时代文艺出版社的行为构成侵权,判令该出版社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支付稿酬和精神损失费共计1元,福建

  文艺书店承担连带责任。陈希我说,小说《去偷,去抢》去年7月发表于全球首份网络中文纯文学杂志《橄榄树》上,并在他授权的情况下以《如何凌志,如何奔驰》之标题在《博库》网站刊出。今年初,陈希我在逛福建文艺书店时,偶然发现了由时代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网络原创边缘性小说精选》丛书(去年12月发行),其中一本题为《去偷,去抢》,署“陈希我等著”。

  

  福建省版权局版权处原处长郑守衍说,纸上媒体下载网上作品而发生侵权纠纷的,这在福建省属首例。虽然我国《著作权法》还没有对网络作品著作权的保护进行明文规定,但根据该法的精神,出版社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将文学作品出版构成侵权,作者有权向侵权者索赔。(王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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