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新华网登出《兰州上网资费调整起风波》后,受到兰州网民广泛关注,近日来甘肃电信在用户的批评声中不断做出让步,但因取消包月制利益受到损害的网民还是不依不饶,一纸诉状告到消协,认为甘肃电信涉嫌消费欺诈。
事情起源于2月21日甘肃电信突然给上网用户发出的一封电子邮件――《关于执行2001年IP资费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按照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资费调整的规定,甘肃省 上网费用将下调,实行新的资费标准,原包月用户直接“转为包时”计费方式。但是,通知中却并没有将新的收费标准告诉用户,也没有出现“取消包月制”的字眼,更没有提到原来每月花100元可不限时上163网,现在却最多能上50小时。于是,在不明价格的情况下,很多用户仍在一如既往地拨号上163网,并且乐观地认为,上网费用肯定比过去便宜了。
然而,当一些细心的用户来到电信营业大厅询问具体收费时,电信的回答却给了他们当头一记闷棍。因为包月制已经被甘肃电信取消,大部分包月用户的上网费用因此成倍增长。这一做法引起了网民的强烈不满,认为上网费用明降暗涨,大大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一时间,甘肃的各大网站上四处都是网民们批评甘肃电信的帖子。
2月27日,沉默了一周的甘肃电信终于做出回应,在 “西部时空”主页上发表了一份《关于我省执行新的互联网资费标准的说明》,声称新资费标准是中国电信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国家财政部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制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的,执行开始日期为1 月21日。但由于甘肃电信收到上级通知时已是2月上旬,未能及时通知用户,所以延迟一个月取消包月制,从2月2 1日零时起执行新资费标准。对于取消包月制,《说明》解释:原163A类包月政策是甘肃省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自行制定的优惠政策,因此随着新资费标准的实施,优惠政策将与原资费标准一起被取消。
2月28日,甘肃政法学院网友王伟刊出《驳甘肃电信关于我省执行新的互联网资费标准的说明》,文中指出:甘肃电信以“全国统一执行”为借口取消包月制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河南、广东等省份顺势推出了更为优惠的包月制,显然中国电信此次资费调整并不强制取消包月制,而且各地电信根据不同省情有灵活执行的空间。甘肃的省情肯定不比豫、粤富,甘肃电信没有理由为了自身利益单方面取消已实施的包月政策。另外,甘肃电信说自己只是执行单位,政策不是他们制定的,更有推脱责任的嫌疑。谁都知道令网民不满的不是中国电信全面下调的网络使用费,而是甘肃电信取消了包月制,而这分明是甘肃电信的地方行为。
同日,另一位名叫田敬峰的网友正式向甘肃省消协投诉,并向媒体发出《给电信局长的一封信》,认为甘肃电信给网民的通知只说收费调整了,却不说调整为多少,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明明白白消费的条款;包月用户和电信以前办理的包月手续是一种实践合同,电信单方面取消包月制是违约行为;另外很多用户是在2月2 3、24日才收到的通知邮件,而收费却从22日就开始了,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收到消费者投诉后,甘肃省消协开始调查取证。据投诉者田敬峰说,当他要求当面论证或调解的过程中,甘肃电信一直不肯露面。然而,3月2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西部时空网的主页却悄然发生了变化,与过去最显著的不同是给用户的通知里增加了《2001年拨号上网资费表》。
两天后,又有用户发现了甘肃电信的一个大漏洞:在 2000年5月,甘肃电信曾正式在报纸广告和业务宣传单上推出优惠办理包月制政策,明确写有办理优惠期为2000年 5月1日至2001年4月30日,现在甘肃电信却通知用户2月21 日取消包月制,在事实上已经造成了违约。
3月5日,同样发现这一问题的甘肃电信又在西部时空发表了第二份说明,针对网民们关注的焦点做了解释,并在“处理措施”第二项中表示,2001年3月2日,甘肃电信公司研究决定将包月制的优惠政策延长执行到“原告知用户的期限”,即2001年4月30日。考虑到结算方式,在此基础上再延长20天,从5月21日起正式执行新的163网络使用费标准。
然而这一再的退让却使甘肃电信进入了一个更为尴尬的境地。用户田敬峰再次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向消协起诉,认为甘肃电信所说的“优惠期限”是办理时间,不是使用时间。正如看到“三八节女士优惠安装电话”的宣传,人人都会认为3月8日是优惠办理时间,而不是3月8日一过,安装的电话就不能使用了。因此,甘肃电信的行为是偷换概念,将消费者引入消费陷阱,从而构成了消费欺诈。
甘肃消协认为,田敬峰投诉理由成立,正在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省消协陈志刚告诉记者:甘肃电信目前的做法本身就是矛盾的,消协已经要求他们做出合理的解释。电信方面答应给消协一份整理好的书面答复,但直到现在还没有交出。
3月16日,记者打通甘肃电信有关部门电话,负责人姚俊萍表示最近没有接到消协给甘肃电信的通知。3月19 号,姚俊萍又告诉记者,消协的通知是送给兰州市电信局的,因此甘肃电信一直不明情况。当记者问起甘肃电信对此投诉事件的看法时,对方却不肯表态,只是说,等我们了解清楚了再谈。(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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