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迅速普及的互联网也是一个迅速“沦落”的互联网―“沦落”为如同水网、电网、路网那样的日常生活用品。有谁会认为,后面这些个“网”应当获得暴利呢?
互联网是个大有发展的行业,却成不了暴利行业。当人们纷纷预测互联网在新世纪前景的时候,有必要把这个因素加进去。
从2000年网站经济的骤起骤落中传出了两种不同的声音,一种说网络神话已经破灭,互联网进入冬天;另一种则说互联网大势不可挡,网络经济正于退却中崛起。其实呢,网络经济本身并没有破灭,网络带宽、网民数量、网上服务都在翻着筋斗往上长,破灭的只是一批网站投资人和从业者的暴利梦。互联网也的确势不可挡,更大的发展还在后头,但这并不等于说,世纪末在纳斯达克受重挫的网站会在今后的“崛起”中重新获得暴利。
葛鲁夫和他的继任者贝瑞特都曾说过“未来没有互联网企业”,葛鲁夫还开出了一个5年的时间表。现在看,5年的时间(已经过去了2年)也许急了些,但“所有公司都将成为互联网公司”的前景在2000年已见端倪。国外媒体预测今年7月全世界的网民就将达到6.99亿,超过全球人口的1/10。在此基础上如果每年递增30%,5年后将达到25.7亿。那时岂止是所有公司都成为互联网公司,一多半的家庭还会成为互联网家庭。
问题在于应当如何解读这一数字。
有理由认为,此类数字固然可以用做对“互联网冬天论”的反驳,却也不能成为“互联网暴利论”的理由。因为一个迅速普及的互联网也是一个迅速“沦落”的互联网―“沦落”为如同水网、电网、路网那样的日常生活用品。有谁会认为,后面这些个“网”应当获得暴利呢?真实情况是,当一项技术一件物品普及到大众离不开的程度时,也就没有人特别留意它的存在了,除非它重新短缺。譬如突然断电时,人们才会重新想起电来。
不错,互联网可以提供新的经济模式,但引起经济模式改变的技术并非仅仅是互联网。蒸汽机、电力、无线电等在历史上的作用都不在互联网之下,却很难说它们和暴利有什么必然联系。其实,迄今为止产生增值服务种类最多、持续时间最长、效益最佳的“平台”当数电网,而不是互联网。广播网、电视网、照明网、动力网,包括我们正在说的互联网都搭建在电网这个平台上,由此产生的利润无疑是个天文数字。统计显示,20世纪80年代以来仅彩电行业就为国家回笼了4500亿元的巨资,而国家对该行业的累计投资仅280亿元,但人们并未听说发电厂和供电局因此而成为暴利行业。
说互联网不是暴利行业,还因为它是一个门槛并不高的服务行业。去年初短短几个月的网络潮竟然冒出不计其数的网站来,已经说明了这一点。不是说服务业就该着利润低,但经济学常识―现在人们已经痛苦地意识到这些常识同样适用于互联网―告诉我们,一个门槛不高而又竞争充分的行业是难以产生高额利润的,靠互联网一夜暴富的事有,但最好把这种事当做个案看待,指望这样的故事发生在所有投身其间的人身上,所得到的可能只是深深的失望。
有种看法认为,已经成名的网站可以在很少甚至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自然地”吸引后续网民,譬如新浪网现有几百万网民,随着中国网民增加到5000万、1个亿,它的网民数也会水涨船高,自然地达到赢利点而无需追加多少投入,即边际成本越来越低。如果这是真的,那么早期“烧钱”后期获暴利便成为可能。问题是这一“规律”并未得到验证。倒是可以反过来想一想:当网民数量真的达到赢利点的时候,会有更多的网站加入竞争,那时没准你的网民还跑人家那里去了呢,谁能保证自己早期“烧”掉的钱不会付之东流?
有评论说,网络公司受重挫之最根本的原因是人性的贪婪。这话或许有些偏颇,却不无道理。这儿不是要一般地指责贪婪,但发生在互联网上的故事表明:渴望发财的同时保持一份冷静是必不可少的。(高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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