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近日制定的《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了互联网卫生信息服务,旨在促进互联网卫生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地发展。
这份《办法》规定,今后,网上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只能提供医疗卫生信息咨询服务,不得从事网上诊断和治疗活动。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服务是指向网上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性服务是指向网上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卫生信息;利用互联网进行远程医疗会诊服务,属于医疗行为,只能在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进行。
这份《办法》还规定,未经卫生部批准,任何医疗卫生网站均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