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府为把西安软件园建设成国内一流的产业基地,5年内实现销售收入200亿元,近日出台了扶持软件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硬九条”。
这九条优惠政策是:
企业销售自开发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增值税率由17%退降为3%。
新办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
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以及配套件和备件,除列入国家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外的,均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鼓励软件进口企业通过GB/T19000-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和CMM(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认证费用通过申报国家外贸发展基金予以支持。
对企业符合条件和手续的技术转让、咨询、服务和开发等业务收入,均免征营业税。
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及人才优势的软件企业,在资产评估中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可由投资方自行商定。
对软件企业人员的薪酬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软件产品年出口额超过100万美元的企业,可享有软件自营出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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