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信实行电话分单收费后,本来已经绝望的声讯台似乎又看到一线希望:近几天的声讯业务量突然增加了。“但愿这不是饮鸩止渴。”一家声讯台的负责人心情复杂地说。但有关法律专家提醒消费者,恶意欠费属违约行为。
一家“9”字头声讯台的孙主任告诉记者,自从12月底媒体披露声讯台被“靠山”丢掉以后,打信息台的用户非但没减少,反而比以前更多了。这令她感到又高兴又担忧,“高兴的是信息台的市场还是很大的,”她说,“担心的是将来的欠费‘窟窿’会变得越来越大。”
而记者又从几个北京电信收费点了解到,许多采用预收款付费方式的用户,纷纷前来撤走余款,改成现金付费。营业员在报价时都会征询用户意见,一般信息费在10元以下的用户都会如实缴纳,但超过30元的用户大多表示“先不交了”。于是营业员就会在信息费单子上打上“争议”两个字。营业员每人每天都能接待几个“拒交户”。
北京大学法学院的一位法律教授说,用户和声讯台之间是有行为合约的,它在用户拨打声讯台取得有关信息时就开始生效,如果用户使用了声讯台但又拒绝交费,那么就是违约,“这跟上网不交费一样。”会引发民事纠纷,法院处罚的程度会与欠费数额有关,欠费数额巨大者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赵新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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