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宇介绍上海制定倾斜政策的基本意图
上海近日推出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这是贯彻落实不久前举行的上海市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全市信息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若干政策规定已由市政府以沪府发200054号文件印发全市各区县和委办局。昨天下午,市有关方面召开新闻发布会推介这些政策。常务副市长陈良宇出席会议并讲话。
《关于本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共四章29条。第一章为总则,说明了制定政策的宗旨和享受对象;第二、三、四章是与软件产业、集成电路制造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业相关的具体政策,其中关于软件产业的政策也适用于集成电路设计业。整个政策规定根据上海实际,对国务院国发200018号文作了补充和完善,同时体现了上海加大政策创新、加强政策导向作用的努力。
《规定》在总则中明确,按照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经认定的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除享受国发18号文制定的政策、国家及上海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外,同时执行本规定。
《规定》提出,由市政府安排5亿元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软件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软件项目、软件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并为相关国家项目提供匹配资金;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每年从其掌握的各类科技发展资金中,安排不低于25%的资金,用于支持基础软件和共性软件项目的研究、开发;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的各类风险投资机构要加大对软件产业的投资力度。新建的集成电路制造及相关项目,经认定属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的,由地方财税比照鼓励外商对能源、交通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给予扶持。由市科委制定专项资助计划,安排经费建立IP(集成电路设计构件库),并构建集成电路设计技术平台,提供EDA(电子设计自动化)设计服务和性能、质量的评测认证。相关报道:上海市信息化办公室公告刊第6版
《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抵扣、知识产权保护、个人分配、人员出入境、软件人才教育和培训、支持集成电路产业链发展、对集成电路投资项目提供贴息等方面所作的规定,均体现出政策力度大的特点。《规定》文本形式也颇具新意,如将集成电路设计业单列一章,对这一上海目前较有优势的产业实行政策聚焦,使其在享受软件产业的政策之外还有适合自身特点的专门政策。
陈良宇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上海制定《规定》的基本意图。他说,上海“十五”期间发展的主线是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特别要全力实施城市信息化优先发展战略,努力开创一条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和产业升级的全新发展道路。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在上海城市信息化的全局中居于突出地位,也是上海信息产业乃至整个高科技产业发展的核心所在。为此,需要实行政策倾斜。
陈良宇说,上海在设计有关政策时着力把握好三点:一是要促使软件特别是集成电路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以更好地促进信息化及信息产业发展;二是政策聚焦的力度要大,使产业政策真正与信息化的战略地位相匹配;三是政策扶持既要有鲜明的针对性,也要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性。他还说,上海光电子产业发展的一些重点领域,也可以享受新出台的这一政策。
陈良宇提出,《规定》推出后,有关各方要通过比服务、比合力、比创新,真正把政策落实好。要眼光向下,努力为企业提供服务;要形成合力,相互衔接、相互配合,抓紧制订实施细则;要做好跟踪,灵活应变,逐步完善新出台的政策。
另据悉,市信息办日前发出公告,开始进行软件企业认定、集成电路企业和产品认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软件产业检测和登记工作,并明确了受理单位。(张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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