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两起网上著作权纠纷案在北京市第二中院审结,“搜狐”与成都财智软件公司均因网络链接过程中的侵权行为受到了法律制裁。
状告搜狐的是北京国际广播电台的翻译刘京胜。今年十月,他在访问搜狐网站时发现点击“外国小说”等栏目后,页面上会出现他翻译的作品《堂吉诃德》。他认为,搜狐侵犯了他的著作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网上信息是否侵权应由信息提供者承担法律责任,提供网络技术的服务商不应承担责任。但搜狐在今年十月得知其链接的网页上有侵权内容后,应及时停止该链接,制止侵权,但搜狐并未积极采取措施,直到十一月三十日才停止。所以搜狐得为自己的过错承担法律责任,向刘京胜书面致歉并赔偿三千元。
北京市第二中院审结的第二个网络链接案的原告是北京金融城网络有限公司。今年六月,他们发现自己参与制作并在某网站上发布的“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外汇币种走势图”,已被成都财智软件有限公司在自己的“财智网”上作了深层链接。
法院经审理认为,两家公司均为网站经营者,两者之间存在商业上的竞争关系,财智公司未经对方许可,擅自进行深层次链接,应属不正当竞争,故判决财智网停止链接,向“金融城”公司书面道歉并赔偿五千元。
这两起纠纷案的判决结果,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专家认为,这两个判决将对中国互联网产业的未来产生深远影响。链接作为互连网的一项基础技术为几乎所有网站采用,特别是搜索引擎非常依赖深层链接指引用户找到目标内容。这个判例则意味着在中国的所有搜索引擎目前都面临法律问题,很可能被各种各样的诉讼淹没,用户也将只能茫然无助地面对互联网信息海洋,而不再能享受到深层链接带来的方便快捷。
深层链接是否违法在法律界是颇有争议的问题。美国在半年前有一个类似的案子即Ticketmaster起诉Tickets.com未经许可建立了通向Ticketmaster的深层链接,判决的结果刚好相反:联邦法官在宣判中指出,网站可以合法地提供链接进入其竞争对手的网站,使用户能够快捷地获取信息。
从这两个不同的判决结果来看,中国的法官更加倾向站在权利人一边,而美国的法官更加倾向站在用户的一边。站在哪一边将最终促进互连网业的发展,大家将拭目以待。(钟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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