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方案终于赶在新世纪前正式出台。不过,从消费者的角度看,这个方案并没有最大限度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按信息产业部的说法,这次调整体现了“资费政策更加公平、透明、合理”。这样的解释不是没有道理,但至少留下了三个疑问。
疑问之一:此次资费调整是否将大幅度降低电信资费总水平?信息产业部认为,因为按1999年不变业务量静态测算,电信企业全年业务收入约减收203.78亿元,而仅取消电信业务附加费一项,就将减少政府性基金收入104.2亿元。但这种测算并没有实际价值和可比性,因为这次资费调整并不完全等于资费下调,本地通话费实际上是有所上升。信息产业部同时也预计,资费调整将直接带动电信流量的快速增长,也就是说,电信资费总水平很可能会不降反升。
更重要的是,这两项天文数字与其说是电信企业“让利”于消费者,不如说是电信企业将本不该得的垄断高价部分返还给消费者,再谈总收入降低就不应该。
疑问之二:信息产业部为什么要限制低于成本竞争?中国电信企业的现行运营成本应当如何合理核算才合理本身就是问题,限制低于成本竞争,很可能使有的电信企业没有动力降低运营成本,从而有借口继续收取较高的资费。
只有价格战才能有效促进中国电信企业最大化地降低成本。加入WTO后,中国的电信企业要生存、发展,既要推出优质服务,又要努力降低运营成本。
疑问之三:移动电话资费为什么不调整?这是前一阵中国移动和联通在香港股市上股价剧烈起伏的后遗症。
这次资费调整不涉及移动业务,等于是信息产业部和中国电信企业服从于国际资本市场。因为在今后一年内,中国电信企业需要国际资本市场的大力支持来进行并购、重组等战略性调整。这些电信企业明明知道较高的移动话费会阻碍用户的使用频率,但目前用户数量的绝对增长可以暂时弥补流量的不足,不至于使效益出现大滑坡,因此信息产业部和相关电信企业目前不可能最大程度地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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